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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协同控制攻坚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 |
(时间:2020-6-23 8:17:01) |
6月21日,记者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为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协同控制PM2.5污染,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近日出台《平顶山市2020年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臭氧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夏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按照《方案》部署,平顶山市将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强化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规范无组织排放治理,显著提高有组织排放综合治理效率,切实减少VOCs排放,有效遏制臭氧污染。 治理重点区域包括市内五区、各县(市、区)建成区及各产业集聚区(园区);重点行业包括化工、焦化、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修理、餐饮油烟、加油站及储油库等。 除开展VOCs污染源执法排查、加强工业源排放整治监管、加强生活源执法监管、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等措施外,平顶山市还实施了夏季错时生产管控。 调整涉VOCs企业生产时间。9月底前,每日9时至18时,对未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高固分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包装印刷、汽车修理(喷烤漆工序)、工业涂装和家具制造(调漆、喷刷漆、烘烤)等企业的涉VOCs排放工序实施错时管控。 调整户外涉VOCs施工作业时间。9月底前,每日9时至18时,全市禁止建筑物外立面喷涂、道路施划线、道路沥青铺设、户外设施喷涂等涉VOCs排放的户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工程、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使用水性或低挥发性建筑涂料的除外)。 实施加油站错时装卸油。9月底前,日最高气温高于28摄氏度(含)时,当日9时至18时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加油站禁止装卸油作业,因特殊情况需在此期间进行装卸油作业的,须向市商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备。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加油站夜间加油降价促销活动,引导市民在夜间进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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