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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真实是环保的生命线 |
(时间:2015-8-14 10:22:46) |
国务院办公厅12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建立健全对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制度,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官员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将严处。 环境保护靠数据说话,监测数据是环保的生命。一者它是生态环境动态变化评价的依据,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是否被破坏,破坏到何种程度,以此为尺度;二者它是微观层面环境执法的依据,企业有没有超标排放,它就是证据,依据它作出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的决定;三者它是政府及官员生态文明建设的账本,有没有逾越生态红线,有没有形成环境负资产,这个账使得政绩考核、官员问责及任免等,变得直观而富操作性。四者它是未来环境税征收的依据,具体到一个企业,执行什么税率、按多少量征收,都由监测数据说了算。 监测数据贯穿于生态环境管理、执法的全过程,这首先意味着生态环境监测,需要建立功能齐全、覆盖全面以及信息一体的网络,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总体而言,我国的环保监测起步较晚,起点比较低,监测指标体系还不健全,监测科学化、信息化水平还比较落后,如PM2.5纳入监测开始于2012年,至少一些基层县市还存在空白。 监测数据真实是环保的生命线。监测数据作为生态环境好与坏、违法与否、成本高与低的评价依据,决定着多方的切身利益,官员的政绩、责任与仕途,企业的成本与处罚等等。利益掣肘一直都是制约环保的重要因素,损害环境获利成为导致生态环境保护失软最大的障碍。近些年,监测数据造假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一些企业运用技术手段,让在线实时监测上传达标排放数据,规避监管,达到违法排放的目的;在环保考核领域,一些地方官员为达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指标达标,指使篡改监测、统计指标,规避环保责任。 环境管理与环保执法独立,监测独立是必不可少的前提与基础。方案提出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可以有效防止地方权力对监测的干扰,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并提高监测的公信力。当然,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还应设立责任红线,配套的立法与立规要加快跟进。一者加强监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恶意造假、舞弊牟利的追究刑责;二者要建立象禁官员干扰司法一样的干扰环境监测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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