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环保部发布了10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排名比上月前进一位,列第五位。 10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为65.9%,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臭氧。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0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舟山、拉萨、海口、厦门、福州、台州、张家口、大连、盐城和惠州。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福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6,较上月上升了23.8%,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和PM10。市环保专家介绍,虽然我市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上月上升,但空气质量的污染源仍旧存在;因受副热带高压影响,10月我市气温持续偏高,太阳辐射较强,全月有4天出现臭氧浓度超标。同时,因大气层稳定、降雨偏少,不利于大气中颗粒物(PM10、PM2.5)的扩散,PM10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仅次于臭氧。本地污染源方面,施工工地扬尘、拆迁工地扬尘、道路扬尘以及餐饮油烟和焚烧垃圾等仍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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