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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福建省环保厅通报全省4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
(时间:2014-5-22 16:21:29) |
省环保厅通报4月环境质量状况 福厦泉空气达标比例分别为93.3%、96.7%和93.3% 5月22日,省环保厅21日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显示,4月份,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3%,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39.4%,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9.9%。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和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提高0.2和7.1个百分点。 其中,福州、厦门、泉州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国家新标准评价,城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3.3%、96.7%和93.3%,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23.3%、0和16.7%,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70.0%、96.7%和76.6%。 水环境方面,全省8条河流24个重点水质监测断面达到类-类水质的占87.5%。其中,9个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九龙江北溪雁石桥、九龙江口和木兰溪三江口3个断面的水质未达到类标准。监测的各断面中,类水质的断面6个,占25.0%;类水质断面15个,占62.5%;类水质断面2个,占8.3%;劣类水质断面1个,占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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