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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湖南省约25.8%灌溉水和18.3%农田受污染 |
(时间:2012/6/27 11:10:02) |
“六十年代淘米洗菜,七十年代引水灌溉,八十年代水质变坏,九十年代鱼虾绝代,到了今天,癌症灾害。”这首顺口溜虽听起来有些夸张,却形象地反映了农村污染日趋严重的演进史。而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畜禽养殖大省的湖南,农村环境整治形势更为严峻,任务繁重。 记者从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及湖南省政府农村办了解到,目前,湖南农村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到全省总量的“半壁江山”,氨氮的主要污染源在农村,大部分土壤已遭到污染。据农业部门监测,湖南省约25.8%的农田灌溉水和18.3%的农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为遏制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湖南省正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改革,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及生产生活环境。 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及湖南省政府农村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下阶段,湖南将坚持属地管理、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将城市和农村环保工作同时抓,重点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及饮用水问题,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长期以来,化肥、农药及各类激素长期大量应用于农业生产,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积累增加,加剧乡村的水土恶化。对此,湖南决定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大力推广新型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探索推广沼气综合利用。 记者发现,随着城市环保不断得到重视,环保亮起“红灯”的企业纷纷被驱逐出城市,进驻农村,这也是诱发农村污染的一个因素。 在GDP与农村环保之间,湖南省政府农村办负责人表示,对生态环境脆弱的县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将实行限制开发,对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在大江大河沿岸和环境敏感地区,鼓励发展无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 “坚决取缔和搬迁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安全。”上述官员说。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无人管理的状态,湖南省政府农村办决定,将采取分类收集的办法科学处置农村垃圾,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管网和垃圾收集储存设施的配套建设。 此外,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及湖南省政府农村办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农村污染减排的监测、统计、考核体系,推动环保机构向县以下延伸,加强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据了解,湖南还将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探索开征“生态环境补偿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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