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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湖北全面推进环境监督员制度 |
(时间:2012/6/12 15:15:32) |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环保局获悉,继2008年在全省10个地市的23家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以来,将全面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从本月起,湖北全省284家重点污染企业将有专人“紧盯环保”。 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要求,湖北省所有国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将分期分批逐步试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2008年~2010年,湖北省拟对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热电厂、荆州市东方印染有限公司等284家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 湖北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根据企业性质和规模,每家企业遴选2~3名具备环保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作为专职的环境监督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企业环境管理总监必须由企业厂长(总经理)等负责人担任或由企业厂长(总经理)指派,全面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同时,各市、州环保局还将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通报试点工作情况。 据悉,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分为准备、试行及持续改进和检查验收4个阶段。在试行期间,各市、州环保部门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纳入企业环境行为登记评价考核指标。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成效明显、环境行为有显著改善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有关规定在申请使用环境污染防治基金、环境科技项目立项、创建环境友好工程和环境友好企业等方面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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