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界首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
(时间:2023/1/12 11:15:48)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现行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和界首市城市发展的变化,日前,界首市印发《界首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明确适用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界首市中心城区内有明确规划的建设用地,根据《界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本次适用范围为:西至皖豫边界,北至市区北界,东至界太边界和曹田沟南路(规划),南至华鑫大道、淮河路和沙颍河,地域面积为83.2平方公里。
细化管控类别。明确了本次划分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1.987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14.41%;划定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33.452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40.21%;划定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5.45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18.57%;划定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2.311平方公里,占划分总面积的26.81%,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优化点位布设。根据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共布设噪声自动监测点位2个,噪声自动监测装置已经安装调试完成,进行全天24小时持续自动采样监测,该设备能够实现数据实时上传、保存及随时查询,具备准确、高效的特点,能够全面、客观、又代表性地反映全市声环境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
下一步,将持续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改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和谐的城市居住环境。
|
|
|
|
推荐图片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