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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辽宁省环保厅:全省高速无烟路工程启动 |
(时间:2010/10/28 9:47:20) |
10月27日,辽宁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研究决定,将高速无烟路工程实施范围扩展到全省,高速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严格控烟,以消除高速公路沿线企业冒黑烟现象,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和出行条件。 2011年12月31日之前,关闭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气污染企业或生产线;综合整治现有污染源,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或生产线进行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划定限制燃煤区,高速公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划定为限制燃煤区,在限制燃煤区内的村镇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生态省和新农村建设,积极推广液化石油气、秸秆气化、沼气等清洁能源,高速公路所有服务区和收费站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推广应用新型供暖技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高速公路两侧各2000米范围内,原则上新建项目一律进入高速公路沿线各工业园区,不再批准园区之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新建项目,并严格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进行选址和布局;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凡未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合格证明的,公安、交通部门一律不予进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及综合性能年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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