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废气】辽宁中部八城市环护局联合整治尾气污染 |
(时间:2012/4/28 9:37:58) |
从昨天开始,辽宁中部八城市环护局将联合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此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和净化各城市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同时建立辽宁中部八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工作一体化行动体系,实现数据共享,优势互补。 按照要求,从现在开始,在沈阳、鞍山、营口等辽宁八城市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具有环保检测合格后下发的环保标识、城际长途客运车辆必须经本市环保部门年检、抽检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从5月1号开始,各市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施道路抽检,对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下达复检通知书,6月1号到31号,环保部门对出入本市的城际长途客运车辆进行集中检测,达标车辆允许进入市区运营,不达标车辆下线治理,尾气排放达标后,才能允许重新上路行驶。
|
|
|
|
推荐图片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