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名单,15个城市中黑龙江省绥化市位列其中。绥化市采取资源循环利用和减污降碳技术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近年来,绥化市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46条,除已自主治理4条外,纳入本次治理范围的有42条,分布在7个县市区,水面总面积89.73万平方米。
根据水体特点,绥化市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和计算,实行一水一策。治理过程中,坚持“截、净、养、用、管”五位一体、综合施策。截是截流,将污染物拦截;净是净化,对污水、废水等进行处理;养是涵养,对底泥清淤,同时恢复水体自净能力;用是资源化利用;管是加强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
针对黑臭成因,绥化市制定了治理办法。对固体废物,提出了“减污降碳资源循环利用”总体模式;对污水,采用生物与生态相组合,保证冬季处理效果;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对水体进行清淤,主要采取干式清淤和泵吸式清淤两种方式;对水生态修复,通过滨岸缓冲带,对面源污染进行削减。
另外,绥化市还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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