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水务局印发实施《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自2008年起,广州在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和增城七个涉农地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8年底实现全市104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2019年起,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行政村向下设自然村延伸,2020年底实现全市723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但小部分村庄或片区仍存在管网错漏混接、设施功能缺陷、进出水异常等问题,“十四五”期间需持续提升治理,不断完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方案》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率不低于90%,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方案》提出了四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制定区级提升方案,各区明确提升方式,制定区级提升工作方案,确定近期实施计划。二是加强项目组织实施。三是强化设施治理效能,通过修复、改造、更新的方式完善管渠和设施,提高污水管(渠)覆盖率和设施有效运行率。四是建立运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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