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我市将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列为2022年20项民生工程之一。近日,我市制定《石家庄市2022 年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方案》,明确采取突出管网收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强化中水再利用,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等措施,确保完成剩余974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基本实现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
加快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村庄污水管网建设。对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已经覆盖到的村庄,加快建设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年底前完成纳管任务,进行统一处理并加强中水回用;对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可覆盖和规划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的村庄,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各县(市、区)制定纳管计划,明确进度安排,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
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规模较大、人口集中、具备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庄,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地域相近村庄可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街道冲洗、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
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对规模较小、实行其他形式卫生厕所改造的村庄,以及不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统一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原位消纳方式,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
推进山区村庄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对居住分散、粪污不易集中处理的山区边远村,结合农村改厕灵活采取治理模式,引导治理后污水作为有机肥水使用,实现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和厕所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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