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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部门发文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
(时间:2021/12/29 14:28:02) |
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5年全省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地级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通知》明确,为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水环境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重点推进13项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中,将和其他部门承担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监督管理等4项工程。
据了解,广东厅将组织省内有关机构、企业探索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研发集成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装备,联动有关行业部门在省内高耗水产业园区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打造污水资源化技术、工程与服务、管理、政策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组织开展再生水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回灌地下水以及氮磷等物质提取和能量资源回收等试点示范。
2023年底前,广东将制定并全面执行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河流生态补水。制定修订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及其他用途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分级分质系列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相关“十四五”规划,对污水资源化利用进行部署。完善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考核规定,实行分类考核。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制度,新建项目应充分考虑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高耗水行业项目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编制实施入河(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指导文件。
此外,广东厅将与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和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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