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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关于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9/1/12 10:03:34)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陈政高省长委托,我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情况

  我省是重化工业大省,加之城市化率较高,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大。目前,全省每天排放污水1027万吨,其中,城市803万吨,县镇224万吨。过去,由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使流经我省主要河流污染严重。

  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家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县城要达到50%以上。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建设污水处理厂,治理水污染特别是辽河流域水污染,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岳,省长陈政高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还多次实地调研,现场办公,并提出具体要求,有力地推动了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成48座污水处理厂,形成了日处理能力422.4万吨,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了50%,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九五”期间,全省投入10亿元,建成并运行7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97.5万吨;“十五”期间,全省投入27亿元,建成并运行19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18万吨;“十一五”前两年,全省投入12.5亿元,建成2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06.9万吨。

  今明两年,全省还要投入110亿元,新建9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453.6万吨。到明年底,我省累计可建成147座污水处理厂,形成日处理能力876万吨;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将由去年底的50%提高到86%,县城将由8.6%提高到82%,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今年以来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

  在今明两年新建的99座污水处理厂中,省组织建设32座,各市建设67座。从座数看,是“九五”以来12年总和的2倍多;从处理能力看,比过去12年的总和还要多。 99座污水处理厂建成并全部运行后,可年削减化学需氧量22.4万吨,将有效地改善辽河干支流水质。目前,已开工建设67座,其中,4座已建成,正在试运行;37座本月底可完成土建工程,转入设备安装,明年5月可进水调试;26座正在土建施工,明年9月可投入运行。其余32座,明年初将全部开工,明年底可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采取了五项措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为确保99座污水处理厂按期建成,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了各市,并且明确各市政府是建设的责任主体,市长是第一责任人。省政府还建立了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今年4月以来,省政府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对工程进展缓慢的市,省政府还逐一与市领导约谈,督促各市加快建设。同时,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等部门齐心协力,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在8、9两个月,省政府还责成省监察厅、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市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代表省政府向各市进行了反馈。

  第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一是积极向国家争取。按照国家辽河治理“十一五”规划,国家可支持我省35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辽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今年已争取到11.3亿元。同时,对未列入辽河治理“十一五”规划的污水处理厂,我们也向国家进行了申请,争取将其纳入规划,以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省政府加大了投入。今年,省财政拿出5亿元,专项用于建设截污干管。三是各市加大了筹资力度。各市积极利用世行和外国政府贷款,加大市场化运作和财政筹资力度,已筹措到60多亿元。从总体上看,全省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已基本得到了保证。

  第三,把突破县城作为重点。到去年底,我省有7座县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为8.6%;其中,位于辽河流域和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县,基本没有污水处理厂。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并考虑县里技术力量有限,省政府已安排省环保局,统一建设辽河流域32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其中,省环保局直接建设27座,全部是交钥匙工程,建完后直接交给各县运营管理;同时,还协助建设5座。目前,除2座因选址调整尚未开工外,其余30座均已开工建设,本月底前可完成土建工程,明年5月可进水调试运行。对辽河流域以外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的5个县,省政府已责成相关市抓紧开工建设,明年底前确保投入运行。届时,我省将实现县县有污水处理厂。另外,沈阳、大连等市还启动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有36个村镇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

  第四,大力推行中水回用。我省水资源匮乏,推行中水回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水资源紧张状况。同时,还可以筹集一部分资金,减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担,以保证稳定运行。为此,今年我们在污水处理厂设计和建设中,重点考虑了中水回用,并把重点耗水行业使用中水,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目前,全省已建成的48座污水处理厂,有11座实现了中水回用,每天回用34万吨。在新建的99座污水处理厂中,有64座考虑了中水回用;其中,省环保局直接和协助建设的32座污水处理厂,有23座签订了中水回用意向。

  第五,加强运行监管。为解决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率不高问题,我们每个月都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运行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责令相关市政府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地区,实行了“区域限批”。同时,省政府还安排专项资金,对所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建设和环保部门实现了联网,有效地提高了运行效率。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了81.7%,比去年同期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另外,为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资金不足问题,省政府已明确,从明年起,取消各市上结的10%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

  总的看,我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比较稳定,新建污水处理厂进展较为顺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影响,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建设进展不平衡。从全省情况看,经济条件好的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较快;经济条件差的市,则相对慢一些。明年,全省有32座污水处理厂要开工建设,而且要当年建成,任务十分繁重。另外,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也亟待加强。

  二是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由于有些县财政困难,配套管网建设资金尚未全部落实,与主体工程相比,管网建设较慢。

  三是前期准备工作有些不足。今明两年,全省要建成99座污水处理厂,时间紧,任务重,有些地区一时难以适应,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相对滞后。

  四是原有的污水处理厂急需提标改造。国家新出台的标准要求,重点流域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执行一级A标准。但目前我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都是按照国家二级标准设计建设的,要达到新标准要求,还要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提标改造。

  五是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我省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居民平均每吨水0.5元,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行需要。同时,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也偏低。去年,有的市收缴率不足50%,有23个县城尚未开征。再有,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规章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管及责任追究制度也尚需完备。

  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有关措施

  最近,国务院出台十项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措施,给我省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一方面国家将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利于我们加快建设;另一方面因钢材、水泥等价格下降,可降低建设成本。为此,省政府将进一步抓住机遇,加大工作力度,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第一,集中力量,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一是加强前期工作。对明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我们要组织发改、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全力做好前期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为明年开工建设打好基础。同时,对未达到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我们将组织各市尽快制定并实施提标改造计划。二是抓紧筹措资金。经沟通协调,国家环保部已同意将我省未列入辽河治理“十一五”规划的污水处理厂,纳入辽河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并给予资金支持。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省政府也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还要督促各市抓紧筹集资金,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加强调度。对在建的和明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我们继续坚持月调度制度。对急需解决的问题,随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近期,省政府还要组织一次大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市加大力度,以确保明年底全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第二,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运行。对已安装或将要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厂,我们要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运行经费,以实现稳定运行。对已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要及时准确地将监测数据传输到建设和环保部门,并实行通报和警戒制度,以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全过程实时监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运行率比较低的,我们要实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制定政策,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一是大力推行中水回用。省政府将制定相关政策,凡是有条件使用中水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其使用中水。同时,要进一步把好项目审批关,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积极利用中水。二是适时提高收费标准。国家要求今年底前,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要提高到每吨水0.8元以上,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落实。同时,我们还要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进一步完善征收机制,以保证足额征收。三是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省里将成立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公司,强化服务,统一采购,统一维修。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引导各市委托专业公司来运营,进一步减少冗员,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率,以保障正常运行。

  第四,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已将污染减排和辽河治理纳入了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作为“一票否决”的硬指标,其中就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的内容。明年初,省政府要对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运行不稳定的地区,取消评比卫生城、环保模范城、创建生态市资格,并实施“区域限批”。同时,还要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以进一步促进各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工作的全面落实。

  多年来,省人大一直十分重视环保工作,特别是在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上,更是给予了格外关注和有力监督。仅“十五”以来,省人大领导就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条子河污染、沈抚灌渠整治、重点污染源治理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十多次专门视察,省人大每年还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今年,省人大7位副主任带队赴各地视察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2次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进行专题调研。同时,还指导沈阳经济区各市人大启动了辽河治理联合行动计划,有力地推动了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确保污水处理厂按期建成和稳定运行,是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实现辽河治理目标的重要措施,也是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办法。我们将按照本次常委会的要求和部署,科学组织,有效工作,努力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工作,为完成辽河治理各项任务,不断开创全省环保工作新局面,继续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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