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海林 通讯员 惠环宣)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是惠州污染减排工作的重点,各县(区)、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将按每1万吨规模奖励100万元标准予以专项补助。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下半年惠州将城镇污水处理率指标纳入市委对各县(区)委书记考核的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据悉,根据省新印发的《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一五”期间,惠州要新建或扩建33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达到83.65万吨/天。今年要完成惠阳城区二期、惠城区小金、陈江、水口、仲恺等污水厂的主体工程和管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11座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37.15万吨。据市环保部门介绍,“十一五”期间,惠州要新建惠东平海电厂、国华热电厂、大亚湾煤基多联产等热电项目。
据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是惠州污染减排工作的重点。今年下半年,惠州将进一步完善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将城镇污水处理率指标纳入市委对各县(区)委书记考核的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对各县(区)、镇的污水处理厂按每1万吨规模奖励100万元标准予以专项补助,和返拨已征收污水处理费等多种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此外,将继续关闭一批重污染企业,增加削减能力,今年10月底前关停惠阳发电厂有限公司;年底前关闭博罗县隆达水泥有限公司、惠州市吉利水泥厂(10万吨生产线)和龙门县青溪水泥贸易有限公司,再淘汰现有的机立窑水泥产能41万吨。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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