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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中电联座谈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新环保标准 |
(时间:2011/4/27 16:28:52) |
4月19日,中电联组织召开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电力企业的影响座谈会。会议代表呼吁环保部门能够审慎考虑新环保标准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国家资源浪费和企业环保资金投入困难等问题,希望同时配套出台扶持政策。 座谈会由中电联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志轩主持。包括五大电力公司以及国家电监会、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有关环保专家应邀出席座谈, 座谈会上,中电联环境与资源节约部副主任潘荔就国家环保部《新标准》发布以来,中电联开展的一系列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并从法律法规角度、电力环保技术能力、火电企业承受力等多个层面重点分析了《新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后对火电企业产生的影响。 王志轩根据国内火电行业实际情况认为,《新标准》应在标准“术语和定义”中明确高硫煤或高硫煤地区的定义,并建议根据我国燃煤特点以折算硫份;删除汞排放限值;删除特别排放限值规定;修改新建燃煤机组排放限值等多项建议。 今年一月,国家环保部发布征求《新标准》意见,《新标准》对火电企业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其中对火电厂的脱硫和脱硝排放标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标准大幅提升,并且首次增加了汞排放的限制指标。 尽管存在一些争议,但是国家环保部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3月12日公开表示,环保部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修订后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新标准较此前要严格得多,达到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 业内表示,这项被称为“世界最严格排放标准”如果正式颁布实施将对火电企业在生产运行和经济效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会议上,参加座谈会的副理事长单位代表先后从火电企业环保实际情况,对《新标准》正式出台后将给火电企业带来的诸多重大影响和困难表达了观点,呼吁环保部门能够审慎考虑新环保标准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国家资源浪费和企业环保资金投入困难等问题,希望同时配套出台扶持政策。 王志轩在座谈会总结时表示,中电联将在进一步整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政府部门反映火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诉求。 就火电企业而言,他认为要做好《新标准》出台后的执行准备工作,技术上要深入研究环保技术问题,为完成新环保标准的要求做好技术准备。管理上要注重煤质变化、不同环保设备的相互影响等因素给发电机组可靠性带来的问题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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