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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江苏实施《12条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
(时间:2011/3/3 10:00:37)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批复了《12条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据了解,12条主要入海河流包括:连云港的蔷薇河、排淡河、古泊善后河、灌河,盐城的新洋港、射阳河、淮河入海水道、斗龙港、王港河,南通的栟茶运河、如泰运河和通吕运河。 批复原则同意12条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所提出的治理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批复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衔接,在实施中要依据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江苏省政府对淮河流域治理的有关工作要求,在水质目标、治理工程、资金投入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与各地、各行业的相关规划充分对接,同时加强各条入海河流规划实施中的衔接。 批复强调规划范围内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入海河流治理的地方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全面落实治理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江苏省主要入海河流共有35条,其中12条因为污染较严重,入海排污总量较大被纳入整治规划。12条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突出了保障沿海地区饮用水源安全、削减污染物入海总量、解决主要尾水通道的跨境污染问题、支撑沿海重要产业发展、推进沿海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等5项重点内容,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部署,组织实施江苏省淮河流域治理“2322”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淮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为江苏沿海开发腾出更多环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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