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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哈尔滨市将出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规定》 |
(时间:2010/9/21 9:03:29) |
从哈尔滨市建立垃圾收运新体系南岗区现场会上获悉,哈尔滨市正在试点垃圾收运新体系,包括增设垃圾收集容器、设计垃圾运输线路、鼓励定点投放等措施,力争使主城区垃圾收集、运输实现“全密闭”,实现垃圾不落地。目前,《哈尔滨市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近日将正式出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出席现场会并讲话。 据介绍,市城管部门编制了《哈尔滨市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据此《规定》,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全部袋装,定时、定点投放。街道办负责根据单元户数在小区庭院内定位设置垃圾投放桶,原则按每40户居民配备一个120升的垃圾收集桶。居民投放垃圾袋应在每日6时30分前或20时后。垃圾倒运采取用机动车将垃圾桶运往压缩转运站或将垃圾桶直接对接压缩车,确保垃圾收集、运输全密闭。 根据《规定》,各区应根据街路、临街商家数量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巡回收集车辆,编制散袋垃圾巡回收集路线,对临街商服散袋垃圾进行定点收集。临街商服应在室内临时存放垃圾,分9时和16时两次定时投放到垃圾巡回收集车上。对临街居民的散袋垃圾,巡回收集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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