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正式印发实施《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批、运行一批、见效一批”。
据了解,自2018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来,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污水治理重建轻管、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等问题依旧存在。《管理办法》从强化责任、规范运维、强化监管、完善机制等方面提出措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监管、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六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管理办法》要求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能进行分工,切实压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设施运行维护主要内容,加强环境监管,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切实发挥环境效益;强化资金保障措施,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集体自筹、群众交费等方式,多方筹措运维资金;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注重考核结果应用,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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