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实施,明确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建设方式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和建筑绿色品质稳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立,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宜业宜游、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绿色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按照《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从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和完整社区、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农村牧区四个方面构建集约高效绿色空间载体;从推动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强化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五个方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从推动建筑领域碳减排、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推广绿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四个方面提高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品质;从构建城市智慧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三个方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治理能力,从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和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三个方面创新完善工作方法,并细化每个方面的具体举措,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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