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条例修订草案在规范工业节能的基础上,拟将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农业与农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的节能纳入调整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完善节能保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我省已将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列入重点立法计划。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条例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