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政策法规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烟台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时间:2020-12-10 10:34:22)
  山东省烟台市近日出台《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市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进行规范,重点强化全程分类体系建设。
  《办法》共八章四十九条,主要从规划和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促进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烟台市将市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由烟台市、区(市)人民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办法》重点从两方面对分类投放作了规定:一是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二是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和管理责任人制度,并明确相关区域的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
  《办法》规定,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将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此,相关负责人介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首先要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对在分类投放过程中不正确的做法,要求当事人重新分拣、投放,如果居民多次出现经引导、指导、管理和告知后还是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的,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办法》还明确,严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明确处置单位要分类接收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不得擅自停止处置经营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公开选聘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润立漆再登央视 推动健康涂料走入百姓家 
  国家权威媒体成就实力品牌。润立漆继登陆CCTV-1和CCTV-10两大频道以后,于11月下旬再一次获得了央视“通行证”,陆续在CCTV-4中文国际和CCTV-7国防军事两大热门频道展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