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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出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
(时间:2020-8-11 10:43:17) |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发布《铜陵市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2020年,在全市34个乡镇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铜陵市将按照“试点推进、循序渐进、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总体目标,有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意见》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对农村生活垃圾按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实行农村居民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即农村居民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一次分类,分成“易腐烂”和“不易腐烂”两类;村保洁员在居民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易腐烂”垃圾经生物减量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资源化利用,或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城乡环卫一体体系,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垃圾不落地”收运体系。逐步取消村内垃圾集中堆放点,实现垃圾从投放到处理全程不落地。配备满足分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有效保障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路线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构建“互联网 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整合优化回收队伍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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