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昨日透露,武汉城市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式出台。今后,“8+1”城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12层及12层以下的必须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标准规定,一间功能房不宜设置三面外墙,顶楼的斜坡屋面不应设置透明天窗;客厅、卧室等外窗洞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比不得超过1:7;空调器室外机不能安装在建筑内部的过道、楼梯间、出入口等公用地方;空调器冷凝水不得排放到墙面上和路面上,要有组织的排放;公用区应采用智能控制(光控、声控、时控)节能型开关或装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区域供热或工厂余热、地热空调等来供热制冷。
去年4月1日起,武汉全面推行太阳能热水器“强装令”:要求新建12层以下住宅和宾馆酒店,具备条件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要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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