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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出台新规 加强防治危险废物污染 |
(时间:2015-12-29 16:08:52) |
今后,企业排放的危险废物不用借助其他省市企业处置,在福建省龙岩本地就可以自行处置了。近日,龙岩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在2017年底前建成1套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全市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将实现全程可追溯。 源头管控 严格项目准入 12月25日,龙岩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危险废物是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源头要减量化,龙岩市在2014年全年排出的危险废物总量达18000多吨。《意见》对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审核,规定很明确。”龙岩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表示,“到2017年,年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且符合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源头要控制,项目准入相应愈加严格。本次意见提出,所有新建的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必须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对辖区内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 协同处置 加快设施建设 “目前龙岩市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都是通过请外面有资质的企业来处置,费用高,全市暂时没有一家企业能综合处理危险废弃物。”该负责人介绍,由于龙岩市没有综合处置设施,造成企业处理危险废弃物成本很高,同时,较长运输距离容易增加风险。 《意见》要求,2016年全市要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和工业危险废物项目,2017年底前建成1套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龙岩市已与一家公司签订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目前已完成立项、林地报批和征地等工作。建成后,将有效提高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我们将鼓励通过第三方治理、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这位负责人表示,“在项目选址、公众沟通等方面,将加大协调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 加强监管 建设“互联网+”平台 新规要求,利用危险废物在线转移监管平台,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存储、转移等各环节的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推行登记信息法人承诺制。2016年底前,摸清全市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名单库,做到“一厂一档”,并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通过平台建设,在2016年6月前,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单位完成运输车辆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网;2017年底前,建成省市两级信息化监控平台,通过视频监控、数据扫描、车载GPS和电子锁等手段,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 “除了互联网监管,我们还通过司法联动形成综合执法监管能力。”该负责人表示,今年9月到10月,龙岩市成立了由环保、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排查企业2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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