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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标准促进废气超低排放监测
(时间:2015-12-8 10:00:01)
  去年以来,我省燃煤机组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开始试点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这对咱少呼吸点污染物可是件好事,可是怎么才能监测获取到准确数据,不断督促排污单位继续加强治污减排力度呢?放眼全国来看,这还真是个问题。不过,省质监局日前批准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等3项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废气超低排放监测的空白,为规范开展超低排放监测、获取准确数据提供了技术保障,这对做好燃煤电厂(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推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3项地方标准均由省环境检测中心站主导编制,于今年11月开始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是我国首次发布实施的低浓度排放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融合并扩展了相关国家标准中的监测分析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等方面的规定,提出了监测全程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2个方法标准也是我国首次发布实施的标准,克服了传统监测方法受干扰因素较多的问题,且检出限值更低,适用于低浓度污染物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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