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日前火热出炉,填补了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地方立法的空白。或有力推动我国土壤修复地方立法的现状,为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福建“土十条”火热出炉 填补地方土壤立法空白
日前,福建省第4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简称“办法”),这也是“土十条”正式出台前地方土壤立法的又一重磅消息。 根据《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防止土壤污染,消除土壤污染危害,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不依法审批项目造成土壤污染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今年6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来福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调研时表示,土壤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民生工程,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从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粮食安全大局出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入手,在防和治两方面加大力度,以钉钉子精神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使这部法律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能够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调研组将充分吸纳福建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进程。 众所周知,我国“土十条”的出台已成定势,《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是大顺应了天时、地利、人和,甚至填补了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地方立法的空白。 根据福建省环保厅最新消息,为遏制土壤污染,今年底前,福建省将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农田周边土壤等为重点,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 此前,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根据前期研究,中国拟争取用六七年时间,使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福建出台《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或有力推动我国土壤修复地方立法的现状,为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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