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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垃圾费征收方案必须务实再务实 |
(时间:2014-5-28 14:30:43) |
从这三大方案来看,广州城管委还未放弃通过垃圾费征收改革来达到垃圾减量和促进垃圾分类的想法。但是,就目前而言,如何全面提高垃圾费征收率恐怕是当务之急,有数据显示,广州垃圾费征收率不到50%,如果连固定收费这种本来效率可以很高的模式在现实中征收率都如此之低,不难想象,一旦变更为计量收费,征收成本将会是怎样的高企? 广州城管委近日发布《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征集市民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广州垃圾费征收改革的三种方案:一是以计量收费为主、定额收费为辅;二是随水费折算收缴;三是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 从广州城管委提供的三大方案中不难看出,方案一最终要逐步推行随水费统一征收和代缴代扣的收取方式,与方案二逐步建立计量收费,随水费折算收费,在本质上并无区别。方案三提出按“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收取,这一方案本质上也是计量收费,实际上要求会更高。不过,费解的是,之前广州城管委高调声称希望改变一刀切的定额垃圾费收费方式,实行垃圾计量收费促进垃圾减量和鼓励分类,如果计量收费依然是混合垃圾,而不是以分类为前提,这样的计量收费有何意义?又如何促进垃圾减量和分类的政策初衷? 客观来说,任何收费模式都不可能完美,一定会有其优点和弊端。随水费征收效率高,但与促进垃圾减量和分类无涉;垃圾计量收费既体现公平,又包含先进环保理念,但是如同笔者早在2012年提醒的,其复杂和艰难程度超乎想象。 而且,需要指出,对随水费征收而言,之前广州城管委放出风声时,就曾遭到水务部门及自来水公司的强烈反弹。相信这也是广州城管委之前抱怨的“垃圾分类工作运营机制还不通畅”的表现。昨天《羊城晚报》的报道则显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有多种水费征收对象和管理模式,既有抄表到户的居民户,也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城中村、集体用水户等的用水管理。这类用户基本采用总表管理缴费的方式,实际上无法按照垃圾费的征收对象做到一一对应收费到户。一旦要随水费征收或折算,各类用户的收费模式如何确定。而面对随水费征收将给自来水公司带来的额外工作负担,以及如何协调城管委与水务局之间的关系,广州城管委是否已经准备好了? 从这三大方案来看,广州城管委还未放弃通过垃圾费征收改革来达到垃圾减量和促进垃圾分类的想法。但是,就目前而言,如何全面提高垃圾费征收率恐怕是当务之急,有数据显示,广州垃圾费征收率不到50%,如果连固定收费这种本来效率可以很高的模式在现实中征收率都如此之低,不难想象,一旦变更为计量收费,征收成本将会是怎样的高企? 更该看到,对广州推行随袋征收政策而言,不说公平问题、不说垃圾随袋征收需要有全面垃圾分类回收配套,仅是预防腐败的问题,就足以对广州城管委构成考验。当初广州城管委宣布试点随袋征收政策之后,舆论就担心这是否会导致出现新的敛财现象。必须指出,这并非那些自作聪明者以为的舆论是误读,或者不知之前要被收15元垃圾处理费。 过往的经验及现实已显示,当分类垃圾桶可以干倒城管委副主任、垃圾焚烧项目可不经法定的招投标程序给并不擅长垃圾处理的广日集团的情况下,当垃圾随袋征收之后,仅专用垃圾袋这一项目,有多少供应商会争破头?如何保证它没有暗箱操作,也是一大课题。 不难设想,一旦无法获得市民的支持,垃圾计量收费政策的推行要么监管成本高企,无法达成初衷;要么被市民抵制而虚置。 因此,从鲍伦军副主任的“铁定”到如今的“三大方案征求意见”,我们不必再去纠缠广州城管委是否因为心中无数导致的“朝令夕改”还是确是出于对民意的尊重,这个问题在目前来说也许不重要。现在关键问题是,必须明确一点,垃圾费征收改革所要达到的初衷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广州城管委到底想清楚了没? 也就是说,尽管随水费征收会给自来水企业带来额外负担,会涉及到与广州水务局的工作协调,但是这对于广州市政府来说,这不会构成什么难题,毕竟需要明确,垃圾费征收,不应该只是广州城管委一家的事,而是全广州的事情。当然,对广州城管委来说,也许以后就不能动辄高举“台北经验”的旗帜,试图向市长及市民描绘那些所谓的美妙前景了。广州城管委从此以后该吸取教训,垃圾处理涉及的问题繁芜复杂,来不得半点浮夸,唯有务实、再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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