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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出台 |
(时间:2012-9-6 9:59:54) |
未来5年,在“千湖之省”的湖北,在“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武汉城市圈,如何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精神?如何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如何让老百姓普享碧水蓝天,更有幸福感?日前出台的《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简称《湖北规划纲要》),为我们展示了“十二五”时期湖北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美好愿景。 与时俱进谋新篇 日前,湖北省正式出台了《湖北省“十二五”环保规划纲要》,揭晓“十二五”时期湖北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 《规划》总体架构提出,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湖北的实际特点,《湖北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架构是:一条主线—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三大着力点—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六项重点任务—建立与完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立与完善主要污染物减排体系,建立完善六套机制、防治七大环保要素、建设八项重点工程、形成九项环保能力建设。这里体现的总体设想就是:坚持生态之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快建设“两型”社会,让“千湖之省”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人民群众既能享受“春城无处不飞花”的城市生活,又能品味“万家烟树满晴川”的田园牧歌之乐。 因地制宜定目标 《湖北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对于《国家规划纲要》在主要目标上要求: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到2015年,如何对湖北省“十二五”的“环保期末考卷”进行评分?《湖北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得分点”: 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削减指标。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河流实现大江大河能饮用,小河小溪有鱼虾,内河内湖除黑臭;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01天;生态环境指数保持良好。 三是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体系建设;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有效遏制因违法排污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是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监管能力建设明显加强,基本实现镇管理、县监测、市应急、省预警;实现县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浓墨重彩写水韵 《规划》提出“十二五”完成的环保重点任务包括: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湖北规划纲要》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核心立足点,提出完成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与完善生态环境安全体系,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二是建立与完善主要污染物减排体系,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三是建立与完善环境保护全防全控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建立与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维护环境安全。五是建立与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体系,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六是建立与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均衡发展。 这六大体系建设中,尤为突出的是“水”,作为千湖之省,水的文章做好了,就能碧波荡漾、清水长流、山川灵秀。正是基于此,湖北提出了以山脉、水系为骨干,以山、林、江、湖、田为基本生态要素,构建“三江、四屏、五湖、六库”组成的区域生态安全网络框架,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生态格局,建成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廊道畅通、斑块稳定的区域网络化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三带即长江、汉江、清江3条主要河流;四屏即秦巴山、大别山、幕阜山、武陵山等4座主要山脉;五湖即梁子湖、洪湖(含长湖)、大东湖、龙感湖、网湖等5个重点湖泊;六库即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黄龙水库、陆水水库、浮桥河水库等六个大型水库。 湖北既是三峡水库所在地,又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好水生态十分重要,对于保障世界上最大水电站的安全环保运行,对于保障一江清水送北京,责任重大。“三江、四屏、五湖、六库”生态安全格局的提出,切合了湖北的实际,符合了国家的要求,体现了湖北高度的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勇气,体现了湖北保护大生态、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魄力。 气势不凡夯基础 为把“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规划》要求积极实施各项环境保护工程。其中,优先实施8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开展一批环境基础调查与试点示范,投资需求约1.5万亿元。 《湖北规划纲要》落实贯彻国家精神,同样提出将8项环保工程作为“十二五”环保重点,涉及项目7000余个,项目投资金额总3000余亿元。 一是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包括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等项目。 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是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包括工业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和工业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 四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结构调整等项目。 五是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三库(丹江口水库、三峡水库、漳河水库)、三江(长江、汉江、清江)、三湖(洪湖、梁子湖、东湖)”等重点流域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 六是城市环境生态宜居工程:包括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程、交通噪声综合整治和区域环境噪声综合整治等项目。 七是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等项目。 八是环境管理基础保障工程:包括全省环境监测预警、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环境信息、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科研、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自然保护区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建设项目。 开拓创新保长效 好的规划目标需要强有力的机制措施保驾护航。针对《规划》提出的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完善综合决策机制、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等机制建设,《湖北规划纲要》着力在“十二五”建立健全六大机制,为“十二五”环保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 二是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积极推进政策环评、规划环评,避免出现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决策失误。 三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转移支付、对口支援、专项补贴、生态移民、异地开发等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 四是建立健全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制度。 五是建立健全环保绿色投融资机制。以政府为主体,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渠道组成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格局。 六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构建职能有机统一的跨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管理新体制,建立区域、流域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十二五”时期,既是国家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湖北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当前,湖北省大力推动实现科学发展,探索一条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新道路。这正是《规划》以及《湖北规划纲要》的精髓所在,相信在其指引下,秀水蓝天将呈现在不久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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