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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福建省注重海洋环境保护 加强海洋经济强省基础建设 |
(时间:2009/9/4 17:03:29) |
近日参加福建环保世纪行活动时获悉,福建省在生态省建设中注重海洋环境保护,不断加强海洋经济强省基础建设。 福建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比陆地面积大12.4%。近年来,福建省海洋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2008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3381亿元,比全省GDP增长率高出约7%。全省水产品人均占有量居全国第一位;2008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三位。 早在2006年,福建省就提出用5年时间使“海洋经济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目标。福建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全省先后制定各类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0多件。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第一部海洋环保地方性法规《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建成了省、设区市两级共15个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并100%通过计量认证工作,全省性的监测网络初步形成。 福建还组织国内业内一流专家,对全省13个重点海湾开展数值模拟与环境研究。“数模”研究成果从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出发,为海洋经济的发展规划出了发展空间,规划预留面积达203.09平方公里。此外,还开展了罗源湾、泉州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研究,2008年这项研究被列入国家科技部重大公益项目。 据统计,近3年来福建省海洋监察机构累计检查用海项目5651个,发现包括环保在内的违法违规行为1748起,行政处罚1125起,罚款人民币4402万元,有效震慑了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2007年以来,福建省在宁德、福州、莆田、漳州等主要海域网箱养殖区开展污染整治。通过清理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网箱,定点收集渔排生产生活垃圾集中上岸处置,组织保洁队伍定时打捞养殖区海上漂浮垃圾,规范养殖用药和投饵,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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