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环保局获悉,2008年到2010年全省环保投入力争达到2000亿元。近日,省环保局出台了《关于当前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一方面加大污染减排力度,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另一方面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经济增长。此外,省环保局还将依法下放审批权,提高环保审批效率。
《意见》强调,要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中心镇和东西北地区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到2010年全省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400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建设,确保到2010年所有地级以上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5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全社会全面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力争2008年到2010年全省环保投入达到2000亿元。
省环保局同时表示,在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和符合环境容量要求的情况下,将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基础产业等建设项目所需总量指标给予一定支持,推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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