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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沈阳国际节能新能源环保博览会暨高峰论坛
(发布时间: 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
      邀请函
      时间:2008年11月28—30日 地点:沈阳科学宫会展中心

      拟邀支持、主办、协办单位:
      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能源局、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农业厅、辽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辽宁省能源局、辽宁省政府外事办公室、节能减排办公室、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沈阳市环保局、环保协会
承办单位:
      2008沈阳国际节能新能源环保博览会组委会 沈阳欣欧美亚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
      电视:中央电视台 辽宁卫视 吉林卫视 黑龙江卫视 沈阳电视台等
      报纸:中国环境报 辽宁日报 辽沈晚报 华商晨报 辽宁信息报 沈阳日报 沈阳晚报 时代商报 新华社驻辽宁记者站 人民日报驻辽宁记者站 经济日报驻辽宁记者站等
      杂志:《中国能源》 《节能与环保》 《节能》等
      网站: 中国节能环保展会网 辽宁省环保产业协会网 中国节能环保网 中国环保设备网等

      展会简介: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节能减排目标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7%,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4.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4%,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预计全省将实现332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由此也造就了节能环保市场的巨大商机,给国内外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和绝佳的发展机会。
2008、2009两年是辽宁省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年、攻坚年。在此背景下举办本次博览会旨在通过一系列的节能环保产品展示、论坛交流和信息发布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国内外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应用和交流对接,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节能环保企业提供对接交流、洽谈合作的机会,也为企业参与政府机构的节能改造以及大型公共建设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技改提供了机会,是企业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与产品的重要平台,并成为政府采购计划及招标节能工程的重要参考。同时,“博览会”所提倡的节约消费模式,也为企业拓宽了大众化节能市场。

      本次博览会更具有以下的突出特点:
      1、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精心搭台保障了博览会的档次,同时由媒体强势宣传打造展会品牌。
      2、为力求博览会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以现场洽谈方式为供求双方搭建良好交流平台。
      3、政府官员和国内一流专家,行业企业管理者到会与您面对面交流,大量用能单位及优秀经销商到现场互动交流,现场成交。
      4、为扩大并加强博览会的影响,对参会技术和产品经主办单位等评审机构评审后,将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5、展会设立辽宁省节能减排阶段性成果展、节能新能源环保展、节能环保科普知识展。
      6、届时辽宁省14个地市,6个行业节能主管部门、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与省人民政府签订“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的51户集团公司,以及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减排行动的86家企业,在博览会节能减排阶段性成果展区设立展位,参加展览会。

      展会主要活动:
      1、展览会开幕式:拟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辽宁省相关领导到场,邀请国内外专家到场。
      2、2008年辽宁省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论坛:举办2008年辽宁省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论坛,拟邀请有关领导、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先进企业代表出席。主要围绕如何确保我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以及能源形势等重大问题展开讨论。拟邀请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有关专家及国外相关机构的专家参会,并作专题报告。
      3、2008年辽宁省节能环保技术交流会:会议展览期间,将适时为知名企业安排产品推介专场,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进行相关的交流和介绍。进一步推广企业技术与产品,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空间。
      4、组委会计划与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将本次节博会企业、个人门票收入和展会的一部分收入捐助建一所节能希望小学。

      展会地点、日程:
      地 点:沈阳科学宫会展中心 展览时间:2008年11月28日―11月30日 09:00—16:00
      布展时间:2008年11月 26日― 11月27日 09:00—16:00 撤展时间:2008年11月30日 16:00

      参展内容:
      1、节能类
      (1)工业节能
      节电:高效节能变压器、风机、水泵、电动机,高低压变频设备,智能节电装置,节能光源与电器,新型电池等。
      节水:节水型器具,中水回用装置,污水处理,洁净水处理,节水型喷灌,节水型种植,雨水收集系统,节水材料等。
      节油:添加剂,节油装置等。
      节煤:高效节能锅炉(技术),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型煤及燃烧装置,水煤浆技术等。
      节气(汽):节气型装置,供热系统节能,蒸汽冷凝水回收,冷热电三联供系统。
      节能管理及服务:国内外节能环保的先进理念、产品、技术和管理服务。
      (2)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展示,建筑节能高新技术成果展示,节能墙体材料与技术,保温、绝热材料与技术,节能门窗与幕墙,节材、节地技术与产品等。
      (3)交通节能
      车船用节油技术及产品,替代燃料,甲醇/燃料酒精,混合动力,电动车,节电型交通信号装置等
      (4)农村节能
      沼气使用技术与设备,秸杆气化发电技术,农业机械节能技术与产品,畜禽养殖节能技术,新型省柴节煤灶,能源作物种植推广技术,生态型畜牧业技术等。
      (5)商业节能
      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技术,商业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电梯节能技术与产品等。
      (6)政府机构节能
      办公照明节能技术与设备,景观照明系统节能技术与设备,节水型器具,高效节能办公设备等。
      (7)民用节能
      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家用太阳能产品,节能型家用热水器,节能家电产品,浴室、洗手间节水技术及产品,厨房节能技术及产品等。
      (8)新能源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设备,太阳能光伏技术与设备,太阳能光电系列产品,风力发电设备,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小型水力发电技术与设备,地热能开发及综合利用系统,生物质能源开发及利用技术与设备,地源、气源、水源热泵技术与产品等。
      2、环保类
      (1)污染物治理
      粉尘治理脱硫除尘技术,噪音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业废气回收处理,人工湿地保护技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等。
      (2)资源综合利用
      工业三废,废橡胶、废塑料、废玻璃、废报纸、建筑垃圾、植物废弃物、电子废弃物等回收利用技术,废弃物收集、分类、运输技术,煤矸石综合利用,节约用材技术,城市垃圾发电等。
      (3)环保袋、环保包装盒、环保包装材料、环保餐具等
      (4)环保在线监测:烟气在线监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设备。
      3、节能减排相关的教育、科研、出版及新闻成果。
      组织与宣传:
      1、有效组织专业观众
邀请辽宁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大中企业等单位的决策人士,通过各行业协会、商会邀请业内客商,通过境内外媒体广告宣传吸引客商,向海内外相关企事业单位、专业协会邮寄大批宣传资料、请柬及入场券,确保真正有决策能力与采购实力的客户参与展会。
      2、国际招商与网络宣传并重
通过驻外商务机构及境内外各协会招商网络邀请专业观众,与大型国际专业网站组成战略联盟,投放广告宣传,国际互联网上向国内外厂商及用户发布展会信息。
      3、全方位立体式展会推广
      通过电视、路牌、机场广告及在国际国内相关的学术会议,专业展览会、行业会议上推广本展会,邀请环保、节能、新能源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到会出席“论坛”、参观展会。在中国节能环保展会网上开辟“2008沈阳国际节能新能源环保博览会”专栏,对展会进行全面宣传报道,成为永不闭幕的网上展示舞台。
      4、组委会将在《辽宁日报》或《辽沈晚报》等媒体开设专栏,对参加成果展的单位进行文字宣传报道;在中国节能环保展会网上进行文字和图片宣传。

      展会费用:(单位:人民币)
      国内参展商:3m×3m馆内标准展位7800元/个(角位加收10%费用)
      国际参展商:3m×3m馆内标准展位1300美元/个(角位加收10%费用)
      室内光地: 36㎡起租,国内企业800元/㎡,境外企业150美元/㎡
      室外光地: 36㎡起租,国内企业600元/㎡。
      注:
      (1)标准展位配置:三面围板(高度2.5m)、一块中文楣板、一张洽谈桌、二把折椅、射灯两只、插座一个、其它配置客户可自备或提前申请租用。
      (2)室内空地36平方米起租,空地不提供任何设施,不包场地费外的任何费用,租用空地的单位需于展会开展前1月向组委会提供特装设计图,并需得到组委会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展场特装管理费应向展馆交纳8元/平方米每天,延时加班费22:00以前8元/平方米每小时,22:00以后15元/平方米每小时,由参展企业自付。
论坛、企业推介会收费标准:
      推介会5000元/专场,每场次45分钟,主办单位提供场地(80-150人)、扩音等设施,含会场布置、音响、茶水等服务,并协助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参加。

      广告收费标准:
      A、会刊广告收费标准:(会刊规格:210mmX285mm)
      封面 封底 封二、封三 彩页 黑白页
      20000 元 15000 元 10000 元 5000 元 3000 元

      B、
      门票广告 10000元/2万张 空飘条幅 6000元/个展期充气彩柱 4200元/个.展期 丝网布标220元/平 方米./展期;彩虹门(15米) 4600元/个.展期 喷绘 280元/平方米./展期
注:上述标价含制作及发布费,场馆内所有广告位由组委会统一协调安排。
招贴广告发布费:100元/平方米
      (在展厅内指定地面张贴、柱面悬挂,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参展须知:
      1、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名,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
      2、展位申请后七个有效工作日内参展商即付协议全款,汇入组委会指定账号。参展单位必须在费用汇出后及时将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以便核查。会期统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展位实行“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组委会保留根据整体需求对展位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4、非标展位参展商必须提前把展位设计图与组委会指定展位搭建商确认设计稿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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