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2023年)》,总结我省在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技术引领以及试点示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展示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促进提高全省“十四五”时期新建建筑节能水平。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细化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等,为推进超低能耗建筑提供法律依据;出台《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对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进行目标分解;完善超低能耗建筑的绿色金融服务和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积极性,加快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发展步伐。如深圳明确对单个超低能耗或(近)零碳零能耗示范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500万元。
同时,还注重兼顾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增“超低能耗建筑”内容,对超低能耗建筑设计需要关注的建筑设计优化、系统能效优化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充分体现了岭南地区的建筑节能技术;支持因地制宜构建地方技术体系,指导出台《广州市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指南》《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等。
今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组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和典型案例认定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促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规模化发展。尤其重要的是,着重提升建筑用能系统全链条系统工程的能效水平,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补充10%左右的可再生能源,即可实现超低能耗建筑,甚至是近零能耗建筑。这些做法为省内规模推广应用超低或近零能耗建筑提供有利条件。
在技术引领方面,我省也总结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了“室外环境调节技术+被动节能设计+慢速风扇技术+主动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多重技术体系,在近零能耗建筑中相互配合,显著降低了建筑能耗,同时还提高了室内外环境的舒适度,提升了建筑可持续性。
推动绿色节能工作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目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在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作用,开展试点项目宣传,可复制技术推广,编制《近零碳建筑技术标准》,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为绿色建筑发展不断积蓄能量,为我省城市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