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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力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 |
(时间:2022/12/27 10:28:24) |
推动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探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但建造方式仍比较粗犷,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比例和规模化程度较低,绿色建材应用不够广泛,与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迅速改变现状,加快补齐短板,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班,统筹推进,系统谋划,突破发展瓶颈。
奋力抓落实、促提升,取得绿色建筑稳步发展“新成效”。完善制度机制,实化方法举措,统筹快速推进全区绿色建筑发展,2022年,全区绿色建筑竣工面积1579.14万平方米,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的81.28%,比2021年提高16.78个百分点,实现了绿色建筑跨越式发展。
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迈出装配式建筑产业升级“新步伐”。引导各盟市转变思路,以任务目标为牵引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2022年,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16.94%,较2021年增长12.52个百分点。以示范引领和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突破口,今年共培育了5家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3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为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聚力抓示范、强产业,开启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新支撑”。推荐建材企业积极参加全国绿色建材认证。2022年,全区推荐的企业数共261家,已有11家企业获得国家绿色建材认证,与国家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的企业3家,全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面积达到441.89万平方米。持续推进绿色建材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推荐的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列为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搭建自治区绿色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认证和采信应用数据库,为全区绿色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的信息共享和产品项目样板展示搭建服务平台。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和集中推进,内蒙古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实现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相互促进和融合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内蒙古住建力量。
乘势而上,聚势而强,全面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发展举措,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3年,全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
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要求。积极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引导推动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确定的“四类”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健全完善适合内蒙古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逐步健全上下游产业 链。推进农牧区装配式建筑发展,不断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持续推进绿色建材认证,推动形成绿色建材市场供应体系。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持续完善并利用好全区绿色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采信应用数据库,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全区绿色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的信息共享和产品项目样板展示。大力支持绿色建材示范基地建设,统筹制定全区绿色建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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