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建局持续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5043-202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5097-2021),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落实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运行维护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在设计、图审、验收、运维及评价各环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口,对不符合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截至4月中旬,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9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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