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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通过省级绿色建筑实施方案论证 |
(时间:2017-12-15 15:39:09) |
近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在东台召开2017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东台市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实施方案论证会。省住建厅、市城建局及东台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来自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常州大学等单位的7名专家组成员在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的汇报,并审查相关资料,经研究讨论,一致论证通过了该市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实施方案。 此次区域集成示范规划用地面积5.2平方公里,集聚区面积1.76平方公里,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3%,运行标识项目面积占比达到32.6%,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100%,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比例不低于12%。编制完成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能源利用、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利用技术导则等专项规划,计划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海绵城市与节水型城市建设、绿色农房、住宅全装修、建筑产业化、智慧城市建设等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 据悉,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称号,旨在鼓励省内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进一步提档升级,并为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打造优秀典型。下一步,根据专家组意见,结合该市实际,将在充分体现本地区太阳能光电发展规模较大这一特色的基础上,突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智慧低碳绿色农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提高实施水平,同时总结示范区成果,积极向东台市范围内推广,全面提高该市绿色建筑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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