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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
(时间:2017-10-18 9:53:32) |
今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广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十三五”期间,广西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除要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外,还鼓励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 “绿色建筑”,不仅仅是小区有鲜花绿草、喷泉水池那么简单。它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主要是通过系统性循环利用资源,合理设计房屋结构,充分利用自然光线;使用新型材料,解决室内温度和空气质量的问题等。 要达到上述这些要求,建筑从初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到后期的运营和物业管理,都要进行全过程的控制。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各级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应用以及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七类指标组成,而每项指标都有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根据评价达到的分数,绿色建筑等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 十八大以来,广西全区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939万平方米,有221个项目通过了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并获得设计标识,其中有12个项目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十三五”期间,广西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除要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外,还鼓励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如今,绿色建筑已然成为今后的建筑主流。广西将在住宅内看到越来越多雨水可用于绿化浇灌的雨污分流的排水设计,墙壁使用着房屋冬季保温夏季隔热的新材料;太阳能、空气能在住宅小区内更为普遍的使用。 此外,广西将加快推进南宁城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城市新建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推进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以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为抓手,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到2020年,广西累计将新增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8亿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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