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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倒计时 “毒地”修复告别野蛮生长
(时间:2018-11-7 12:06:51)

   “目前,土壤修复市场环境正在好转,业主更加重视,行业乱象减少,进入到了由政策法规标准驱动的行业生态。企业在做项目时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对于前端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不明晰的项目也都开始理性选择。”高能时代修复公司总经理魏丽表示。



   11月4日,第六期“绿金汇环保产业沙龙”现场 

   曾经问题重重的土壤修复行业正在逐步走向正轨。
   11月4日,在第六期“绿金汇环保产业沙龙”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能环境”)总经理陈望明表示,今年8月份新颁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对于污染责任人认定、污染治理谁来买单、如何对污染行为严惩重罚等核心问题都给出的清晰的答案,这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将推动土壤修复行业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
   “目前,土壤修复市场环境正在好转,业主更加重视,行业乱象减少,进入到了由政策法规标准驱动的行业生态。企业在做项目时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对于前端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不明晰的项目也都开始理性选择。”高能时代修复公司总经理魏丽表示。
   从“宋家庄”到“常州外国语学校”
    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很多化工、冶金企业纷纷搬迁或关闭,工厂走了,留下来的却是一片片未经修复的污染场地,像是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发出危险。
   2004年4月28日,北京宋家庄地铁站正在施工,当挖掘作业到达地下5米处时,3名工人突然出现急性中毒症状,紧急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随后,北京市环保局开展了场地监测,原来,该地块原本属于北京一家农药厂,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尽管已经搬离多年,但仍有部分有毒有害气体遗留在地下,造成了工人中毒的结果。
   “北京宋家庄地铁站中毒事件”标志着中国工业污染场地问题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而2010年发生的“武汉农药厂退地事件”,则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毒地”退还事件。
   武汉市赫山地块位于汉阳区琴台大道与京广铁路线交会处,总面积约242亩。2006年,该地块被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以4.055亿元的价格竞得。2007年年初,该地块在桩基作业时,工人陆续出现了中毒反应,严重者甚至倒地昏迷。
   经过检测,原来这块地以前曾是武汉农药厂的厂区,土壤中含有大量的六六六和DDT等农药化学成分。2010年,在荒废4年后,该地块被退还给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除退回买地款之外,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还向企业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亿元。
   随着土壤污染事件越来越多,土壤修复也逐渐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但由于相关法律缺位,产业发展不成熟等原因,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土壤修复行业野蛮生长,乱象重重,最著名的要数“常州外国语学校事件”。
   2016年4月,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突然陷入舆论的漩涡。据央视新闻报道,自从2015年9月常州外国语学校搬迁到新校址后,先后有数百名学生出现了各种不适的症状,家长怀疑这与学校附近正在进行的土壤修复工程有关。
   4个月后,事故调查组发布了最终的调查结论。结果显示,“常隆地块”前期修复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如未建设密闭大棚及配套废气收集设备,日常监管不到位,学校未经竣工环保验收违规投入使用等。
   “以前,很多业主都对土壤修复有一个误解,认为这就是个土石方工程,把土挖出来,加点药剂,然后再把土运走,好像没什么技术含量。为了省钱,经常给一个很低的价格,让土壤修复企业去处理,但实际上这是很难做到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铭锋表示。
   据了解,在土壤修复产业发展早期,一些公司为了积累业绩,往往“不择手段”地拼低价去拿项目。曾经有一个山东的项目,地方政府评估价为48万元,其中成本价40万元,利润8万元。但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有的企业报价只有20多万元,最后中标价则只有15万元。如此低价,最终的修复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此外,土壤修复还需要一定时间,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的业主都希望尽快把土壤修复好,从而尽早开发利用,导致土壤修复只有短短几个月时间,质量也就无法保证了。
   “如果有风险宁可不做了”
   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法律规定,对于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各类行为,最高将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也极大地扭转了土壤修复产业的乱象。
“今年我们在做项目的时候,很多项目评估一下,如果有潜在的风险,就决定不做了。比如,有的项目前期场地调查不是很细致,后期可能会有风险;还有的项目现在是三期,如果前面的一期和二期做得不好,冒然接手也可能被牵连。”魏丽说。
   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总经理马骏也表示,随着今年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土壤污染“终身追责制”被明确。同时,相对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更容易溯源,哪怕是相邻的同类的工厂,通过技术分析也容易找出污染责任方,所以大家对于土壤修复的态度都更加谨慎了。
   “我们早都过了要积累业绩、拿项目的阶段了,现在就是把风险看得很重要,如果有风险宁可不做,反正修复不干净早晚能找到你,逃不掉。”魏丽说,“现在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我们还得给地方监管部门和业主灌输风险的概念,如果灌输不进去,那也只能算了,不做了。”
   马铭锋也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有利于规范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法律出来以后,修复企业需要承担的 责任更多了,可能一两个项目没做好,就会面临“终身禁止从业”的处罚,还会承担刑事责任,这就让原来那些没有技术竞争力,又低价竞标、扰乱市场的企业逐渐退出,避免了行业的无序、恶性竞争。
   “对于真正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来说,则是打开了市场空间。过去,地方政府、业主还会有犹豫,花这么多钱做修复,究竟有没有必要?现在有法律红线规定了,也就不得不下决心去治理了。”他说。
   “同时,土壤污染防治法反过来也要求土壤修复企业强化内功,在前端的咨询评估环节、后端的修复环节、具体的技术细节等各方面形成自己的技术优势,这样在下一轮的竞争之中才能更有优势。”马铭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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