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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揭开面纱 土壤修复步入法治时代
(时间:2018-9-4 9:58:25)

   2018年8月31日,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发布实施,为我国土壤环境治理提供了首部顶层设计的同时,也意味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挺进一个全新的法治时代。自此,土壤修复也随之进入到由政策法规标准驱动的行业生态。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这一首部针对土壤污染的顶层设计落地,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领域的污染防治法自此已全部备齐。该法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土壤环境质量保护面临严峻挑战。首次全国土壤普查结果显示,从点位监测看,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接近15%。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土壤污染有累积性和滞后性的特点,造成很难当时就发现土壤污染的责任人。而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代价甚至比水、空气污染治理更大。

   2016年5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正式印发,成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里程碑事件。随即,生态环境部牵头成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工作要点。强化《土十条》目标考核,与各省(区、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尽管我国土壤环境监测网已初步建成,土壤环境监测国控点位超过8万个,但迄今土壤污染防治仍存污染底数不清、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污染搬家”问题日益凸显。

   值此背景,填补了我国污染防治立法空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可谓正当其时。“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共七大章节九十九条规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如此开宗明义地界定了土壤污染治理的原则。与此前“大气十条”、“水十条”专章规定“监督管理”不同的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将“监督”与“保障”的内容合于一章,并后移至“法律责任”一章之前。

   在风险管控和修复中,该法严格区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筛查评估,公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并适时更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主要包括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容。针对土壤污染风险高的企业地块,将结合地块详细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风险防控等措施。

   同时,因为修复活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应当加强监管,确保修复质量和效果。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其中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并加强对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护。同时,《土壤污染防治法》强调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被写入法律中。

   此外,法律还对违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在责任划分上开创性地提出“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规定。土壤污染修复的义务是从调查开始的,调查发现污染,进一步风险管控,然后进行修复。不过,目前国内土壤修复行业还刚刚起步,仍需要从环境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环节构建和完善整个产业链条。业内专分析指出,国内土壤修复产业刚刚起步,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难度大、投入大、周期长。

   就像业界所希冀的土壤修复市场“春天”立即到来,但实际上二者之间还是有差距的。各地陆续启动当地的土地污染详查工作,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提供基础支撑。届时,包括土壤监测、土壤修复、土壤评估等多领域在内的整个土壤治理产业积蓄已久的能量蓬勃而出。在谨慎的假设情形下,土壤修复市场规模或将达到1.87万亿元。鉴于行业刚刚起步,未来仍需要若干综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一批有活力的中小企业来整体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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