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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初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
(时间:2018-1-2 9:02:29) |
12月2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通过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源监管等措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初步建立,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为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省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目前,省、市、县三级均建立健全了土壤污染防治组织机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全省共布设农用地详查点位18437个、深层土壤点位208个、农产品点位1478个,在全国率先完成农产品采样。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立,全省共布设点位1406个,今年已对其中544个点位进行了监测。 在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同时,我省探索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相关制度。全省36个产粮(油)大县,全部启动了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其中22个县已经完成,预计明年年中全部完成。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我省已开展制定《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前期调研工作。《辽宁省污染场地管理办法》《辽宁省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筛选值》等技术规范和标准也已启动编制。 积极探索建立建设用地准入制度,我省对沈阳和朝阳两市的3宗污染地块进行了调查整改。为加强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监管,我省还确定了137家重点监管企业,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严格监管,预防土壤污染。 我省还编制了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了59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超12亿元。目前,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正全面推进,污染地块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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