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土壤修复行业万亿市场待分 |
(时间:2017-9-11 9:53:37) |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于7月1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继环保法之后第二个环保行业的强制性政策,该办法的出台为防范污染地块环境风险、保障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提供了管理依据。 据悉,正在修订编制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标准计划年底前出台。 随着治理和监管逐步加强,我国土壤污染恶化情况将逐步缓解,随之带来的产业红利也将逐步释放。而在市场需求逐步扩大的同时,行业前景日渐明朗。 开启万亿级市场 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根据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全国土壤污染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1.1%,尤其是耕地的污染超标率达到19.4%,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5000万亩左右,这部分耕地已经不能种植粮食。 2016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拉开了土壤污染治理的序幕。 《土十条》强调阶段治理任务目标:中期2020年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4000万亩,分批实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远期2030年修复面积基本完成。 据《中国土壤修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土壤修复行业将是“十三五”期间发展空间最大的环保细分行业,市场空间高达4.6万亿元。且受环境治理的长期性要求,土壤修复行业有望保持较长时间的高景气度,未来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财政方面,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财政预算约146亿,支持地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商会土壤修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魏丽表示,土壤修复的产业规模正在逐年增加,预计2017年产业规模有望达到240亿元。 并购潮将启 随着“土十条”的落地,土壤修复这一新兴行业有望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之后,另外一个充满巨大潜力的市场。事实上,目前已有众多资本和企业纷纷进入该行业寻找发展机会。 有关数据显示,2014年一年内,全国新增土壤修复企业上千家,创业者们在技术领域各种创新,跨界者也跃跃欲试。但是,目前我国与土壤修复相关的公司多数是工程公司,这里面有专业的修复公司,而更多的则是由土建公司转型而来。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土壤修复行业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2015年,上田环境、博世科登陆新三板、创业板,世纪星源收购博世华,鸿达兴业拓展土壤改良剂业务。2016年,理工环科收购碧蓝环境、航天凯天登陆新三板,建工环境开始排队IPO等,除中节能大地、鼎实环境等公司尚未上市外,行业中排名靠前的大公司大多完成了资产证券化。 现在(土壤修复)市场属于企业多、市场少;未来土壤修复市场是值得期待的。目前我国环保产业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美国的土壤修复产业经历了成长、爆发、调整等多个阶段,我国土壤修复产业也会走上与之类似的道路,企业想要获得产业爆发的红利,就需要做好前瞻性的布局。 今年年初博世科购买加拿大RX公司100%股权,快速引入土壤污染场地的识别、评估、修复技术为代表,以资本换取技术,出海并购成为一些资本实力雄厚的企业的战略选择,但对于看重本土技术的大公司,也一定会选择一些技术好或具有先进设备研发能力但市场局面尚未打开的小公司进行业务联姻。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市场空间并不仅仅在土壤修复上,它将包括监测、修复、评估等领域在内的整个土壤产业链。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离不开涵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我们期待在这一领域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和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说。 体系亟需完善 现阶段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尚属发展初期的新兴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管理框架体系缺位,导致土壤修复尚在起步阶段就已生乱象,存在着无序抢占市场、恶性低价竞标、急于求成、变身“土方工程”等亟需重视的问题,这已经严重制约了土壤修复市场的健康发展。 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的只是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零散规定,我国目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还没有制定专门性的单行法律。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工作,已形成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草案,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进行分组审议。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环保部将加快推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一系列土壤环境法规及标准即将出台。 业内专家指出,急需建立健全可持续土壤修复体系。要构建富有成效的土壤修复监管机制,应加大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力度。要创新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并行的双监理机制,注重环境风险管控,阻止污染物再次迁移转换。要构建并严格执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出台并落实有关责任追究办法。要构建土壤修复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放宽市场准入,严格市场退出,实行多部门联动激励惩戒,将社会责任感不强、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开,有的要永远逐出土壤修复市场。
|
|
|
|
推荐图片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