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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认真学习“土十条” |
(时间:2016-8-11 9:57:21)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战略新部署,中共四川省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研究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其中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方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2%以上,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以国发【2016】31号文件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土壤污染相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累积性、不均匀性、难可逆性、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等。在我县,造成土壤污染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农业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二是生活垃圾、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随意丢弃,以及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土壤污染。三是汽车尾气排放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 根据乐至县实际情况,就环保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二是强化土壤监测和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设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点位,整合环保、农业的监测力量,增加监测人员和设备,全面提高全县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快制定全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 三是强化规模化养殖场周边地区土壤环境监管,主要监管区域为陆地性的养殖基地,具体监管点位土壤调查中存在主要污染物超标的养殖基地周边地区。结合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筛选出各乡镇生猪、家禽年出栏规模最大的主要养殖场企业,对企业内部土壤以及污水排口周边的土壤环境进行调查;查明土壤污染超标的来源;给出处置和整改措施建议,防止养殖场过量使用含烟酸铬、吡啶羧酸铬(畜禽饲料抑菌剂)、洛克沙砷等有机重金属成分的饲料,造成养殖场周边土壤的污染。 四是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接中央土壤环境保护资金扶持政策,建立土壤环境保护项目库。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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