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9日从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今年6月和9月,我省将启动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6月25日开始,第一批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将集中进驻长沙市、湘潭市、郴州市、益阳市、娄底市。
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内容包括督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成效达标提档进位等工作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违规上马“两高”项目,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及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都将作为例行督察的重点内容。
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市本级督察、下沉县市区督察、梳理总结等3个阶段进行。被督察对象要根据批准的督察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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