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环保前沿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湖南省长沙市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时间:2020-7-2 10:01:25)
   近日,长沙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从7月1日起,长沙市禁燃区范围划定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长沙高新区区域,望城区的高塘岭街道、乌山街道(不含原乌山镇区域)、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月亮岛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丁字湾街道,长沙县的湘龙街道、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梨街道、长龙街道、安沙镇、黄兴镇、黄花镇。
   《通告》指出,禁燃区内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违规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开展禁燃区内各类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整治工作。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禁燃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据介绍,高污染燃料种类包括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根据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禁燃区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到中国环科院调研 
   2020年6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到中国环科院调研科技支撑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听取环科院工作情况汇报。  &nbs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