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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发布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减排清单
(时间:2019-11-19 9:15:49)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要求,日前,修订后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
   《预案》适用于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理工作,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重污染天气预警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由低到高分为3级:黄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整合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资源,建立由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气象台及专家团队组成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特征,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48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当空气质量达到降低或解除预警级别时,应及时发布降级或解除预警信息。
   对应各级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对应各级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预案》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20%、30%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清单和环统资料,比对当年新建项目、工商注册等清单,结合现场梳理排查,形成应急减排清单。基于绩效分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对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对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需要采取减排措施,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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