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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厅渐次退场!各省环保机构改革都走到了哪一步?
(时间:2018-11-1 10:23:25)

  

   10月28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挂牌成立。比对国家层面生态环境部的机构改革,新组建的生态环境厅也在原环境保护厅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
   事实上,湖南省已不是首个组建生态环境厅的省份。
   多省生态环境厅挂牌
  今年9月份,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获得中央批复,9月底率先组建生态环境厅,整合分散的生态环保职能,建立大环保管理机制。按照改革方案,海南省将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相关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务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业厅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截至目前,海南、广东、黑龙江、湖南、山东、重庆、吉林、江苏、山西等地生态环境厅已正式挂牌成立。
   从环境保护厅到生态环境厅一共需要几步?
   1、由省委省政府起草改革方案;
   2、将方案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后召开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开始组建新部门;
   4、新组建部门正式挂牌。
   这些地区已明确将组建生态环境厅
   同时,湖北、浙江、福建等地也分别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宣布组建生态环境厅。
   10月23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推进机构改革做了动员部署,宣布“突出浙江特色、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和职能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按照改革方案,浙江省将迅速开展新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调整落实到位,市县机构改革方案将报省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10月25日,湖北省委在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对全面推进改革做了安排部署,宣布组建生态环境厅,加挂省核安全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厅、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南水北调管理局。
   福建省也在10月份正式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提出组建生态环境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厅。此次机构改革工作将在今年11月中旬之前,基本完成省直部门机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处室集中办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门“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工作。
   此外,10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提请任命的陕西省机构改革后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人选名单。在这份名单上明确写着,任命“冯振东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这也意味着陕西省组建生态环境厅已是箭在弦上。

   从各省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可以看出,各省都按照国务院职能机构职责划分,将环保相关职责进行了重新整合,划由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但仔细看来,各省在职责划分上又有各自的不同之处。
   海南省与广东省分别将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划由生态环境厅负责;
   湖北省将省南水北调管理局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划由生态环境厅负责;
   江苏省除负责海洋环境保护职责之外,还将身兼江苏省太湖办的职责。
   福建省将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划由生态环境厅负责。
   下面是各省生态环境厅挂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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