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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严惩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建立监测数据终身负责制
(时间:2018-9-5 9:35:41)

   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福建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方案》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环境质量监测、排污单位监测等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多发、易发的领域,围绕党政领导不当干预、部门间协作机制不畅、监管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便于操作实施,明确部门职责,严肃责任追究。

   在具体举措上,《方案》从构建防范地区和部门不当干预长效机制、加强部门环境监测协作配合等6个方面提出了18条措施。如,要求实行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 管理,进一步明确环境质量监测事权。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并将其纳入对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考核。建设完善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落实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比,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健全部门间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加大对监测数据造假案件的打击力度等。

   同时,建立监测数据终身负责制,按照“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加大对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依规追 究排污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及刑事责任。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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