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7月21日消息,该部于昨日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方案》,听取2018年上半年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汇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已由国务院于7月3日印发。也就是说,污染攻坚战中的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已确定三项行动计划。
会议指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坚持“车、油、路”统筹治理,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以及中西部等区域为重点,以货物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为导向,以车用柴油和尿素质量达标保障为支撑,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主线,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机动车全防全控环境监管体系,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将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深化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安全长江、优美长江“五江共建”,大力实施长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业和航运污染防治、水资源优化配置、生态系统管护等重点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要把“真、准、全”作为环境监测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继续加强监测数据的质量监督,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当天,环境部公开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环境部通报,修改单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污染物按照标准状态(0℃、1个标准大气压)监测,修改为气态污染物按照参考状态(25℃、1个标准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按照实况状态(监测点的实际气温和气压)监测;二是明确要求各监测点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支持空气质量数据的对比分析。此次修改前后的标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不变。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持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环境空气污染物质量浓度的历史数据也将进行回溯、折算,状态调整不影响“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会议还指出,进一步加大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其中,在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方面,环境部在对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排名范围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成渝、长江中游城市群、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定期对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空气质量变化程度开展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以及其他相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目前,环境部尚未公布2018年6月及1-6月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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