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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去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 |
(时间:2018-4-10 9:17:14) |
“完成环保‘五大行动’和总量减排项目6800余个。2017 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在直辖市内排名第1位。”日前,重庆市环保局局长辛世杰代表市政府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关于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 在谈到去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时,辛世杰介绍:“我市去年环保工作各项年度任务圆满完成,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比2013年增加97天。基本形成滨江景观林带、中山产业林带、高山防护林带的‘三带’景观。‘四山’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针对中央环保监察反馈的问题,他说:“去年,以市政府市长挂帅的整改领导小组,完成了30项整改措施、88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从严从实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8个追责问题。” 在保障环境安全能力方面,他提到去年出台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理污染环境行政案件73件、行政拘留57人,查处违法行为1.2万起,落实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等20余个专项行动,做出行政处罚2662件,罚款1.1亿多元。编制备案风险评估报告3372个、应急预案4294个。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但当前我市生态环保工作与人民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辛世杰表示,“生态环保压力传导不够有力,一些区域谋求发展没有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环境质量还不高,部分地区工业、生活、养殖污染治理不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欠账,环境管理职责分散在多个部门,统一监管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关于2018 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报告提出,要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1%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会上,辛世杰还介绍说:“2018年的工作将以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实施‘两江四岸’综合整治。严格规范环境管理,修订《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规。并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市级环保督察‘两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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