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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环保局公布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 |
(时间:2018-3-9 9:42:21) |
昨日,市环保局发布《佛山市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根据《公报》,2017年空气质量完成国家“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广佛跨界河流水质取得历史性突破,6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水质达标。 公报指出,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290天,占有效天数比例为79.5%。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O3、NO2和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3、44、63、40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完成国家“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 广佛跨界河流水质也取得历史性突破,佛山水道(横滘断面)、西南涌(和顺大桥断面)、芦苞涌(独树岗桥断面)均达到省考核要求,水口水道初步扭转水质恶化趋势。6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水质达标。 在此过程中,佛山持续改革创新,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督办、挂牌督办、市委书记市长环保督查令三级督办,推动重难点环保问题解决。2017年,共发出督办通知书12份,挂牌督办项目2批6项,书记市长督查令3份。 同时环保执法也更为严厉,2017年立案查处企业2797宗,做出处罚决定2660宗,处罚金额达15556万元,移送行政拘留公安受理立案75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宗,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23件。 此外,我市创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自4月1日排污权试点政策正式实施以来,2017年我市陆续受理、办理、办结了122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业务,涉及有偿使用费4440万元。 在移动源整治和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治理力度也持续加大。2017年我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6255辆,完成率为172.83%,其中淘汰黄标车5527辆,完成率为129%,提前完成省下达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赵颖表示,2018年我市环保将围绕“3+2”落实工作,“3”即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村级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改造三大攻坚战。“2”即最严格的“互联网+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体系、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制度体系。在环保执法方面,将围绕水、气、环境质量提升,围绕重点领域的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打击,并结合村级工业园区整治工作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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